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妇幼保健分院 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
2020-03-23
因工作需要,经上级同意,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药剂岗位1人
二、招聘对象及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;
2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;
3、身体健康,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。
(二)岗位条件
年龄30周岁以下(1990年3月27日以后出生),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专业毕业生。
已在上虞区卫健系统就业者不得报考。
三、招聘程序和方法
由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及相关职能科组织实施,医院监察室全程监督。
(一)报名
1、时间:2020年3月27日(上午8:00-12:00,下午13:30-16:30)。
2、地点:上虞区百官街道半山路35号,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人事科(行政楼三楼),联系电话:0575-81225811、15325238668。
3、报名需提供资料:
《2020年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编外用工招聘登记表》一份、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、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,同时提供免冠一寸照1张。由他人代报的,必须出具考生委托书、本人身份证和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,只有佩戴口罩、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和绍兴健康码“绿码”且体温无异常配合登记、测温人员方可现场报名。
(二)面试
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,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根据面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。
(三)体检
根据面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按1: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。体检费用个人自理(体检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。不按规定的时间、地点进行体检,视作自动放弃。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,取消其录用资格,并依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。
(四)录用
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后录用。
(五)聘用时间及待遇:
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,聘用时间为二年一聘(试用期二个月),工资等待遇按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《临聘人员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执行。
录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,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。
四、其他规定
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:
1、有弄虚作假行为的;
2、不按规定的时间、地点进行面试、体检及报到的;
3、面试成绩不到60分的;
4、有其他不宜录用情况的。
附件:《2020年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编外用工招聘登记表》
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妇幼保健分院
2020年3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