双向转诊
2015-01-09
分级诊疗、双向转诊工作规范
1、根据分级诊疗、双向转诊工作要求,开展本院分级诊疗工作,并设立分级诊疗办公室。
2、急诊转诊病人优先,急诊患者在分级诊疗办公室登记后可优先就诊。
3、手持“特检直通单”的患者,不用登记及挂号,可以直接在收费窗口交费后依次检查。
4、住院病人优先住院,如果病人已满,住院收费处与病人预约住院日期。
5、需要下转的病人,医生填写下转单,并由分级诊疗办公室登记后交病人带往相应卫生院。
6、本办公室联系电话:82435971,工作时间:上午8:00—11:30,下午1:30—4:30.